哲學談論死亡,無非只能從個體的是否繼續(是否連續)存在來談論,因此也多只能導向談論是否有"靈魂"存在的議題 - 即存在是否可能是純粹精神性的問題。聖經談論死亡,所談也只限於那"純粹死亡 - 永恆的毀滅" - 此一議題而已,因此,此生相對於永恆的重生來說,連其死亡也只是虛假的,如同聖經對於此一世界的絕對否定一樣。
然而這一切其實都極其荒謬,因為,人之所以討論死亡,其最初、最純真的用心,並不在於談論某種死亡概念。我們無法談論兩千公里以外剛被殺死的一隻豬的死亡,因為這樣談論死亡,只會是如哲學或是宗教般虛構的死亡概念。這哲學或是聖經所提供的類似解答,只會讓人心最初之所向有所偏移、甚至反轉。真實人所面對到的死亡,是面對自身周邊之人的死亡,是面對自己對於周邊死去之人,是面對此時自己心中所懷有的思念、遺憾、愧疚等等。這一切種種複雜的情緒與所遭遇的改變,才是死亡其真真正正的本質。從此談論死亡,才能夠有真實性。
死亡的談論從此應該轉為,人如何面對對已死之人的思念,如何面對再也無法挽回的愧疚,如何面對死者未完成願望的遺憾。而這些種種,難道不正是"生"的議題嗎? 死亡談論不也正是談論自己應該如何地活的問題嗎? 從此對"生"的討論才有真正的面對生命生死的重量與價值。
『子曰:未知生,焉知死』正是謂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