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師說,我彈琴始終只彈音響效果,即便好像自己在歌唱,但都不是真正的在唱。而關於Beethoven sonata nr.31,這晚期作品與Chopin,都關係著形上美感,這形上美感需要有自身經驗過才能夠真實理解,sonata之所以彈奏中沒辦法如實歌唱,也就是因為我缺少這形上美感的體驗。在每一個音符後面,都必然有其訴說的對象,每一個樂譜上的註記都要很謹慎地閱讀,然後理解這每一個音符的意義所在。老師出門前換過衣服後,突然很有興致地走下來,翻開杜甫的兩首詩,教我如何理解每個音符背後的世界。
舍南舍北皆春水,但見群鷗日日來。
花徑不曾緣客掃,蓬門今始為君開。
盤飧市遠無兼味,樽酒家貧只舊醅。
肯與鄰翁相對飲,隔籬呼取盡餘杯。
杜甫‧客至
玉露凋傷楓樹林,巫山巫峽氣蕭森。簡述老師的話:『何以杜甫以「舍南舍北皆春水」這樣簡約蓋括的方式來寫田園?又何以以「巫」、「兼天湧」、「接地陰」這樣氣象森然的文字賦詠景物?這些文字背後的理解,我們才看到杜甫詩的功力。杜甫在田園中的心境,或者杜甫在思念帝王,文字的意義不僅在它寫什麼,還在其取捨之間。』『詩與音樂一樣,都能給予人氣魄。』
江間波浪兼天湧,塞上風雲接地陰。
叢菊兩開他日淚,孤舟一繫故園心。
寒衣處處催刀尺,白帝城高急暮砧。
杜甫‧秋興 其一
聽著,實在感覺到「才氣」這二字實實在在只在杜甫或者Beethoven這樣的人身上才有著。貧乏空洞的作品在此面前都無所遁形。
後來,回到自己和Beethoven之間的功課上,彷彿對作品有更多的理解了,但每個音符卻是依然地那麼抽象,畢竟音符與字不同,一者透過感觀、一者透過思想。很快,我又遇到瓶頸... ...
前日,跟樂團老師Niesemann一起吃午餐時,提到了我的困擾。老師想了一下,問我:「你彈琴時是用甚麼體驗音樂的?」我想著,耳朵只是聲音在彈奏後聆聽到了結果,談不上是音樂體驗的器官。想了一想,我回答,應該是手。在傳遞心裡的聲音到琴上時,確然,手是能夠跟音樂唯一最直接接觸的器官。老師說,他覺得他最美好的音樂體驗,是從髮膚感受到的,尤其是腹部的共鳴。這種體驗難以言喻,於是他翻開他攝影的作品給我看,他說,一張影象裡,能夠讓他有這樣震撼的,不一定是攝影的對象,而往往是「光」。影象中的對象因為有這個光,所以才顯現情感,在氛圍下,當萬物透過光的照耀而如從自身發出螢光時,才給他近似於音樂的感動。
我想到了一篇網路上流傳的譚老師的文章,也曾經談到哲學就如「光」一樣。確實,假若Beethoven sonata裡的每個音符都是對象,那麼讓他們顯現的光是什麼?如果沒有了這道光,我如何能使它明白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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